除这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除这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除这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打工人遇上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能拿2N赔偿金,这本是法律给咱的保障。但要是在赔偿到账前说了不该说的话,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今天咱就唠唠这5句“雷区话”,再扒扒背后的法律门道,让大家明明白白把赔偿拿到手。
10.9 号的时候,我写了一篇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文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 大误区,盛律师一文讲清,打工人必读,里面讲到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些常见误区。
最近总有人问我:“是不是退休前5年,单位就不能随便开我了?”每次听到这话,我都得先跟大家说清楚。还真不是“到点就安全”,这里面有明确的法律规矩,必须同时满足两个硬条件才算数,少一个都不行。今天就用咱们平时聊天的大白话,把这事讲透,免得大家因为误解吃了亏。
这种无力感,经历过的人都懂。其实,打破僵局需要策略——不是吵架,而是有智慧的谈判。
单位要签竞业协议,劳动者可以说“不”吗?劳动者去竞争单位工作,已支付的经济补偿是不是就“打水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对竞业限制热点问题予以回应,对规范竞业限制具有重要意义。
10月13日,有相关员工在社交媒体上透露匹克向拒绝降薪的员工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其在10月14日前就不同意降薪提交“反思检讨”,否则将面临停发9月份工资的处罚。
前阵子帮做家政的王姐处理劳动仲裁,她在庭上随口说了句我也记不清具体入职时间了,就被家政公司律师抓住不放。原本能拿到的2.3万违法辞退赔偿,最后只拿到9000元。
“我和公司签了一份竞业协议,上面写着‘永久不得从事同行业’。我才三十多岁,难道以后都不能在这个行业混了?”
脚本 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同行业 2025-10-10 22:13 2
这是很多劳动者离职时心里都会冒出的一个疑问。实际上,“签了保密协议” ≠ “不能去同行”,真正的关键在于:你的保密协议里有没有“竞业限制”条款,以及这个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张总,一个充满激情的技术创业者,最近却因为一名离职员工的仲裁申请而焦头烂额。他以为凭着口头约定和兄弟情义就能管好团队,结果却面临着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被认定为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的巨额索赔。这,是无数微小企业主的真实写照。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承担二倍工资的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工资 播音 吉林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2025-09-25 18:36 5
2025年9月15日至21日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随着数字化办公日益普及,它在带来高效与便利的同时,也伴随诸多新型挑战——隐私泄露风险加剧、“隐形加班”现象频发、数字成果归属不清等问题逐渐浮现。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安全、工作与生活界限模糊、数字创作权益保障等议题亟
近日,重庆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推行的“创新”劳动关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悉,今年3月,一名应届女大学生与该公司签订“底薪加提成”劳动合同后,随后转为“合作模式”,其实际月收入仅为150元。
用人单位仅凭直属领导在项目微信群发送“团队即时解散”信息,既未向劳动者出具加盖印章的书面解除通知,亦未举证证明已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法定程序,应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的期限与试用期的期限有着直接的关系,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决定了试用期期限的长短,试用期可以短于法律的规定,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约定试用期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间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按其转正后的月工资标
“2025年能正常发工资的单位都是好单位”这一说法,需结合2025年特定的经济背景、行业挑战及社会环境综合分析,其核心逻辑在于“正常发工资”在2025年已成为稀缺能力,反映企业综合健康度与社会责任担当。以下从多维度拆解这一命题的合理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快递员/外卖员未签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核心证据:需证明三要素。人身从属性:固定站点考勤、系统派单、着装规范(如美团工服)。经济从属性:工资由公司账户按月发放(非按单结算),社保由公司代缴。组织从属性:工作内容属主营业务(如快递配送属快递公司核心业务)。风险
在公司干得好好的,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突然有一天,老板随随便便找一个理由,让劳动者卷铺盖走人。相比于公司,劳动者是弱势群体,遇到这样的要求是选择顺从还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呢?那么,公司有随意开除员工的权力吗?